
新華社維也納4月25日電(記者劉昕宇 郭晨)國際原子能機構25日在奧地利首都維也納召開首屆“核法律:全球辯論”國際大會,各國核能主管部門、相關國際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代表以及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參加大會。
與會人員將在5天的會期中共同探討核安全、核安保、核保障、核損害責任等核法律重點領域的現狀和未來,分享各國良好實踐,以推動完善國際核法律體係,適應不斷發展的核科學技術安全、安保及和平利用需要。
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格羅西在當天舉辦的“核法律的願景”高(gao)級(ji)別(bie)論(lun)壇(tan)上(shang)表(biao)示(shi),核(he)能(neng)是(shi)應(ying)對(dui)氣(qi)候(hou)變(bian)化(hua)挑(tiao)戰(zhan)的(de)重(zhong)要(yao)選(xuan)項(xiang)。國(guo)際(ji)原(yuan)子(zi)能(neng)機(ji)構(gou)主(zhu)持(chi)製(zhi)定(ding)了(le)一(yi)係(xi)列(lie)國(guo)際(ji)核(he)法(fa)律(lv)文(wen)書(shu)和(he)標(biao)準(zhun)導(dao)則(ze),為(wei)全(quan)球(qiu)和(he)平(ping)利(li)用(yong)核(he)能(neng)事(shi)業(ye)發(fa)展(zhan)構(gou)築(zhu)了(le)安(an)全(quan)、安保、保障和責任“四大支柱”,是核領域全球治理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。國際原子能機構希望通過此次大會,與各方攜手推動核法律的不斷完善和有效實施。
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副主任董保同在該論壇上表示,中國將核能作為實現“碳達峰”“碳中和”目標的重要選擇,確定了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能的政策。近年來,中國建立了包括國家法律、行政法規、部門規章三個層級的核法律體係,當前正在製定《原子能法》,保障原子能和平開發與利用。中國願與其他國家分享民用核能事業發展與立法的良好實踐與經驗。
據了解,本屆大會於25日至29日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方式舉行,設置了開閉幕式、高級別論壇、專題論壇、圓桌討論、技術分論壇等環節,以及多場邊會和展覽活動。
來源:新華社